重慶部分專科醫院擬對民營資本放開
加入日期:2014/7/30 10:54:45 查看人數: 1087 作者:admin
社會資本進入醫療行業,將不再那么難!29日,第四次提請會議審議的《重慶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(修訂草案)》,對社會辦醫加大了支持力度,在規劃、準入等具體制度設計方面,實現了較大的突破。
修訂草案規定,市、區縣(自治縣)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公平、公開、公正原則,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,有序放寬社會資本準入,有限支持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。
具體來講,就是在市場準入、用地保障、社會保險定點及管理、購買公共衛生服務、重點專科建設、等級評審、職稱評定、技術準入、大型醫療設備配置等方面,平等對待所有醫療機構。
當然,設置醫療機構,應當符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醫療機構基本標準。社會資本申請設置三級綜合醫院、二級以上專科醫院、中醫醫療機構、康復醫院、護理院,以及符合法定條件的執業醫師申請設置診所,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的,市、區縣(自治縣)衛生計生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審批。
“一級專科醫院,主要是涉及兒童和精神類疾病的,一般由政府主導。這就意味著,專科醫院,幾乎是屬于對民營資本全面開放。”市人大法制委有關人士說,以前得受規劃限制,現在的政策,突破了這一點。
而修訂草案,還增加了一項新規定,就是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效力和設立約談制度。
修訂草案規定,市、區縣(自治縣)衛生計生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制度,對醫療機構的不良執業行為進行記錄和評分,定期向社會公布醫療機構記錄、評分和處理結果。而且,記分情況,應當作為醫療機構校驗的依據。
而衛生計生主管部門發現醫療機構存在醫療質量安全隱患的,在一個年度內不良執業行為記分達到十五分的,多次違反但情節較輕的,應當約談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。